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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离婚 未成年人 现状 监护制度
论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问题 [摘要]:当前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大部分问题少年是家庭离婚的,是来自于问题家庭。当今社会离婚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父母为追求个人幸福与自由而舍弃原有婚姻的情况难予避免,然而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父母离婚后子女的心理受到影响,对其缺少有效的监督,往往导致此类未成年子女演变为问题少年,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这又上升为社会问题。因此如何让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不受父母离婚的影响,是一个始终需要关注并解决的问题。 现如今婚姻关系出现破绽而离婚,已为一种极为平常的社会现象。但对未成年子女而言,父母离婚必然导致其父母不再履行同居义务,正常的父母子女关系随之发生事实上的改变。故此,如何让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仍能受到妥当的监护,始终是一个急切的事实问题。由于监护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因此,完善父母离婚后的监护制度是亲属法建设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内容。 一、 我国监护权制度现状及分析 1、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原则 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享有抚养、教育、保护于一体的监护权。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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