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走私毒品罪——走私犯罪个罪研究
【摘要】: 走私毒品犯罪已成为全球性的难题,世界各国都对其作了艰苦而持久的斗争,而其并未就此消亡,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文试图由我国走私毒品的历史与现状引入,从法律角度阐述走私毒品罪的定义,分析走私毒品罪的主体、客体、主观特征、客观特征等要素。最后对全文作以总结,大致概括出遏制走私毒品现象的若干方法。 【关键词】: 走私毒品、主体、客体、主观特征、客观特征、罪与非罪、 此罪与彼罪 人类文明的到来也同时伴随着一些邪恶的事物:毒品——全世界的共同话题。 早在14~16世纪,毒品走私现象已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产生,发展至今,已十分肆虐。而在中国,毒品早在唐代就以鸦片的形式作为药材进入我国市场,及至明清,国内吸食鸦片的人越来越多,它麻痹了民众的神经,摧残了国人的身心。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禁烟绝毒的民主改革措施使中国在1952年后的30年中一直享有“无毒国”的世界美誉。 可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际贩毒活动又乘机逐渐侵袭我国,以至于我国的毒品走私现象又死灰复燃,并且在部分地区开始蔓延。 近年来"金三角"、"金新月"等境外毒源地对我国逐渐形成"多头入境、全线渗透"的复杂态势,欧美国家生产的新型毒品不断向东南沿海渗透,我国处于周边毒源的包围中。另外,除原有的缅甸--云南传统贩毒路线外,新的贩毒路线已被开辟,主要路线有缅甸--印度--西藏,再经内地省份到沿海地区出境;"金新月"地区的毒品经尼泊尔--西藏--四川--广东再到香港。今年又首次发现台湾人从缅甸贩运毒品经泰国到福建厦门,再走私到台湾的最新贩毒路线。尽管我国海关系统一直致力于全面提升缉毒能力,但这些新的毒品走私线路的不断出现,使我国仍然面临境外毒品渗透加剧和国内毒品来源增多的双重压力,毒品走私出现了新的严峻势头。 为寻求解决之道,这就需要我们从法律的角度去进一步了解走私毒品罪。 一 走私毒品罪的定义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区分走私毒品罪与贩卖走私毒品罪。有一种观点认为,贩卖走私毒品的行为,无论毒品卖到何处,无论转手几次,毒品仍是走私来的,性质未变。因此,任何贩卖走私毒品的行为,都应定走私毒品罪。另一种观点认为,贩卖走私毒品不是直接走私毒品,而是贩卖已进入国内的走私毒品,在国内贩卖走私毒品,只能属于贩卖毒品罪。 而笔者认为,就这一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定走私毒品罪: 非法从境外购买毒品入境后贩卖的,或者走私毒品犯罪分子直接指挥他人贩卖走私的毒品的; 与境外贩毒分子相互勾结,将毒品运输入境后贩卖的;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1/3/3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元) 浅析走私毒品罪——走私犯罪个罪研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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