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820 论文字数:8282,页数:14
浅议“法治”和“德治”并举
【摘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贡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必须紧密结合,是由法和道德的不同特点决定的,是由“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决定的,德法同构是对社会治理方式的新探索。 【关键词】法、德、并举 一、“法治”和“德治”并举的重要意义;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法治”与“德治”是紧密结合的,二者具有很强的兼容性、互补性和一致性。在治理国家的整个过程中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法治”与“德治”这种密不可分的关系,并不是人为制定而强加上去的,它具有非常充分的理论依据。从哲学角度去思考,“法治”与“德治”具有很密切、很具体的辩证关系。而且,二者的相互运用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与发展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 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认为法治和德治存在冲突和对立的观念始终存在。一般以为, “德治”作为传统中国的治理方式,体现了典型的“人治”。所以当现代中国推行法治的时候如果又强调“德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