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738 论文字数:8813,页数:07
关于酒驾入罪争议的法律思考 [摘 要]从《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醉酒驾驶规定的文字中,可以理解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的,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但是有人认为虽然《刑法修正案(八)》规定追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刑事责任,并未明确规定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前提条件,但根据《刑法》第13条规定的原则,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笔者认为,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即已符合醉酒驾驶的条件,就有可能在驾驶车辆时造成严重的后果,就应按照《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加以施行,而案件的具体情节,应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只有进一步严密惩治醉酒驾驶行为的法网,进一步加大刑法对醉酒驾驶行为的惩治力度,才能充分发挥刑法惩治醉酒驾驶行为的作用。 [关键词]醉酒驾驶 入罪 犯罪 近年来,以酒后驾驶为代表的危险驾驶事件在当今社会频繁发生,甚至有的还造成了严重后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关于醉酒驾驶行为是否单独成罪,在社会中存在着极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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