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730 论文字数:8252,页数:09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防范措施 【论文摘要】:银行业在我国现代经济体系建设中处于重要的主体地位。近年来,中国银行业改革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整个银行业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有力地支持中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按照银行的性质和职能划分,中国现阶段的银行可以分为三类: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随着原来的国有四大银行(工行、农行、建行、中行)改制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地位更加重要,截至2006年底,中国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43.95万亿元,实现税前利润3379.2亿元。较银监会成立的2003年,增长了近10倍[ 《2007—2008年中国银行业分析及投资咨询报告》,中国投咨询网。]。但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银行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业务国际联系的日益密切,商业银行领域的贪污受贿、挪用侵占公款、伪造票据诈骗等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内外勾结作案十分突出,危害严重。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诱发和加剧金融风险,危害社会的稳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虽然我国司法机关和金融管理部门做了很多努力,但打击力度和防范效果还不尽人意。目前,由于我国金融立法起步较迟,发展时间不长,造成了一定的滞后性,同时银行业内部重业务发展而轻安全防范的错误管理理念造成了银行业中一些大案要案屡屡发生。这方面必须加大金融立法的力度和深度,对违法的金融案件要一查到底,从严从重惩处。同时,商业银行内部还要加强自我检查、自我防范、自我纠正的力度,加强对自身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本身员工的防腐能力,争取把案件消灭在荫芽状态。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银监会)、司法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检查力度,形成一系列经常性的监管措施,避免案件发生后才介入的被动局面,争取把案件防范消灭于末然。为我国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顺利保驾护航。 【关键词】: 商业银行 职务犯罪 贪污 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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