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718 论文字数:10360,页数:14
审判的法律效果与其他社会效果之冲突及选择
[摘要] 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近年来为许多学者和审判工作者认同的一种司法理念。文章旨在指出了人们对这一司法理念的研究方面存在的两个明显缺陷,说明了进一步研究这一司法理念的必要性。着重从哲学、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之间的属种关系。冲突的必然性,以及我国现阶段这种冲突多发的主要原因。 [关键字] 法律效果 冲突 选择
近年来,关于在审判工作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问题,已日渐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来说,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突出强调“严肃执法”、“严格依法办事”,到近年来强调“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李国光著:《办案的重要标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一文,载于李国光主编《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4页。]我们不难看出人民法院在司法理念上的这一重大变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已成为新时期衡量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准。无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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