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679 论文字数:8699,页数:07
从医患关系看医疗侵权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摘 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做了规定:医疗侵权案件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本文就医疗侵权举证倒置的含义、法律依据做介绍,并从举证责任倒置制度设计、医方、患方三个角度进行分析评价,探讨如何从根本上、制度上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可以肯定地讲,完全不发生医疗纠纷是不可能的,任何国家都做不到,应当着眼于化解风险、化解矛盾、理性处理纠纷,更好地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民主、法制的精神是解决医患矛盾的根本,而不是法律和医患矛盾本身。 [关键词]医疗侵权 举证责任倒置 医患关系 医疗行为 通过对医疗诉讼证据制度的反思和检讨,各界都深刻认识到医疗诉讼证据制度无论从立法形式,还是从立法内容上看,都显得简陋和粗放,必然导致操作程度不高以及任意司法、裁量失当的应用性后果,从而影响诉讼各方的权益,特别是处于弱势的患方的合法权益,激化了医患双方的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1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