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148 论文字数:4269,页数:04
简论法律文书语汇的特点 [摘要] 法律文书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文体,由于它的特殊性,语汇赋予了法律文书丰富的内涵。本文结合相关资料,主要论述了法律文书语汇的法律性,结构的稳定性和风格的平实简洁性三个方面的特点。
[关键词] 法律文书 法律术语 法律性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何为法律文书语汇呢?通俗来讲,法律文书语汇是指法律文书中的许多彼此相互对立、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词汇集体。它凭借民族共同语,在立法、司法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完成自己的使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个性,成为语言的一个分支或变体。其特点主要表现在语汇的法律性、结构的稳定性、风格的平实简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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