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字数:9819
[关键词]小额诉讼 简易程序 批判 建构
论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建构 [摘 要] 小额诉讼程序是一种特殊的简易诉讼程序, 它的受理范围以一定的诉讼标的额为上限, 其宗旨是使司法接近平民大众, 使普通老百姓能够用诉讼的手段解决纠纷,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 小额诉讼程序在国外已经普遍设立, 效果良好。我国也应设立该程序以解决人们诉讼难的问题, 也实现诉讼程 序设置的科学化。 一、小额诉讼程序概述 (一) 小额诉讼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小额诉讼程序,又被部分学者称为“少额诉讼程序”①,指只能受理诉讼标的在一定金额以下或具有其他特定性质的纠纷,且关于处理这些纠纷的程序乃至审理的主体都有一些特殊规定的诉讼程序。 个人认为小额诉讼程序区别于其他诉讼程序的是: (1) 标的额小,且小的标的额是确定一个案件是否属于小额诉讼的唯一根据。这一点区别与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简易程序。因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简易程序的确定标准不但有标的额小,还有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等根据。(2) 诉讼程序简便,小额诉讼程序相对于普通的民事程序在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审理期限等各个方便都比较简便。(3) 小额诉讼程序不允许上诉。 (二) 小额诉讼程序的理念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