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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普法 “六五”普法 法制 法制建设
浅析西北偏远乡村的普法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法制建设已成为国家一项伟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普法工作更是成为了这项工程的重要奠基。虽然目前我国普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步,但在西北偏远乡村中普法工作还存在严重的不足。本文将根据我国目前法制建设中普法的情况,以及我国“一五”到“五五”普法的理念,浅析西北偏远乡村的普法。 普法,通俗的说就是将法律普及化,通过教育宣传,让人民群体,社会大众都知法、学法、用法。普及的这些法律包括:宪法、民法、刑法、教育法等众多部法律及法規。 198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 198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在公民基本普法及法律常识的决定》,[ 对《关于在公民基本普法及法律常识的决定(草案)》说明 —周瑜1985年11月13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司法部部长 周瑜 . ] 开启了我国普法的序幕。并于1986年-2010年完成了“一五”至“五五”普法,且2011年-2015年的“六五”普法工作更是在认真有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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