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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行政诉讼适用调解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摘 要]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原则。而在行政诉讼的实践中,法官主持或允许案件当事人 “案外和解”纠纷的情况普遍存在,这种做法实质上可理解为就是“调解”。这就造成立法与实践的脱节,值得深思。《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日程中已将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纳入修改范围。其价值正逐步得到理论界和立法机关的认可。但反对行政诉讼适用调解的观点仍不在少数,这使得加强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理论的研究显得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本文拟从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所遭遇的现实困境出发,在分析理论界纷争的基础上提出观点,探析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期促进行政诉讼适用调解制度的及早健全完善。 [关键词] 行政诉讼 调解 必要性 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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