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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与分割 [摘 要]随着我国普法力度的加强,法律对民众不再显得那么遥不可及。近年来,随着离婚案件的逐年增多,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婚姻法》,并会学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婚姻法》是一部人身关系法,是一部财产约定法,它是社会的调整工具,并具有一定的时代特性和可操作性,时代的变迁也会使其跟着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其中关于夫妻财产的界定也是越来越详细,越来越人性化,这也是今后婚姻法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夫妻共同财产界定 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 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人们对《婚姻法》也越来越重视,特别是有关财产部分的划分。今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并于8月13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其中倍受争议的就是婚前贷款购房离婚后归个人及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属个人财产的这2条规定。随着今年新《婚姻法》的重大变故,来深入了解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和分割。 一、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或妻一方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取得所有权已经实际占有或还没有实际占有的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生产所得,添附继受、拾得遗弃物等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有特殊约定的以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财产的指向范围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个人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除此之外,还有第十九条规定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对个人财产的划分,除了婚前财产外,还规定出婚后的个人财产,即一方身体受损获赔费用、指定一方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专用生活用品以及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可见,并不是全部的婚后所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第十九条规定也可以看出法律的人性化。 2、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指向范围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前四点对常规性的收入所得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五点则是对那些非常规性的收入作出明确指向划分,比如购买彩票中奖所得的收入,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我国《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制度是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 1、由双方协议处理 由双方依法处理是指由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解决。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也可以在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进行协商。协商解决的好处是,夫妻双方对于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有比较深刻的了解,在分割时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最后达成的协议贴近双方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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