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原创论文
|
法律专业论文
|
法律专业论文下载
|
法律专业原创论文
|
法律论文开题报告
|
法律专业免费论文
|
全站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论文网
->
法律专业免费论文
-> 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开题报告
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开题报告
一、文献综述
宪法是公民基本的权利的保障书,我国立宪的发展历程从总体上代表了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发展过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并伴随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出台,它虽然不是一部正式宪法,但对于新中国而言却是一部划时代的文献,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对我国公民权利的保障起着最初的保护作用。它以“宪法”为名,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单独的章节,自此“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获得独立的宪法地位。但1975年宪法却对权利义务一章作了大幅度的删减,它不仅将义务放在权利之前规定,而且简化权利规定,也不再对应性地规定国家义务。1978年宪法有延续1954年宪法的痕迹。1982年宪法则旗帜鲜明地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提至“国家机构”之前“总纲”之后,作为国家基本制度的延伸,同时也意味着公民地位的提高。在条文总数上,四部宪法也有不同。1954年宪法有15条规定权利,4条规定义务;1975年宪法有3条权利,1条义务;1978年宪法则有12条权利,4条义务;1982年宪法有18条权利,6条义务。宪法对权利规定的形式结构表明公民权利日益受到重视,“宪法作为权利保障书”的特点越来越明显。
基本权利是宪法上确认的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指称,它包括人的尊严、平等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人身自由、宗教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目前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还存在不足,本文就从立法方面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基本权利,或称宪法权利,是宪法上确认的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指称,包括人的尊严、平等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人身自由、宗教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由于这些权利和自由在公民的权利体系中具有较高的地位和价值,我们冠之以基本权利的名称。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这__章涉及的宪法条文从33条到56条,其中公民基本权利的条文从33条到50条,这些权利大致分为:(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具体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7)文化教育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8)男女平等权;(9)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此外,宪法总纲中还规定了公民的财产权,并于2004年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的财产权进一步完整表述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可以说,我国宪法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内容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和领域。同时我国政府也积极参加签署各种人权保障公约,不断促进我国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1997年lO月27日和1998年l0月5日,我国政府先后签署《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2月28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做出了批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决定。2004年3月14日,国家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这是中国在人权领域采取的重大举措,意义深远从对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来看,国家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从制度上、法律上、物质上提供了保障。全体公民都能平等地依法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可以说,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普通法律、法规为补充的比较完备的公民宪法权利的法律保障体系。
在肯定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其不足与缺陷。虽然我国现行宪法扩充了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但有些公认的基本权利未能为宪法所确认,与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然而,对于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保障,最为基本的前提条件是该国宪法对公民的这一基本权利有明确规定,如果宪法中对这一基本权利都没有规定,那么保障又何从谈起?由孙志刚事件涉及到人们对公民迁徙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思考,由于目前我国宪法中未将其规定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关于这一基本权利的保障也就无从谈起。其次,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还有赖于普通法律具体的规定,以进一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一国法律秩序的基础和核心,是宪法根本价值准则在外部的直接体现和要求。宪法是调整一国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从宪法关系主体的角度,可以说宪法是调整国家与公民关系的法律规范;从宪法规范内容的角度,可以说宪法是调整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法律规范。宪法秩序也就必然要在协调国家与公民关系、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尤其是公民基本权利关系的过程中才能得以实现。由于公民基本权利对国家权力的本源性,决定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是宪政体制有效运行的基础和前提。
在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我国有关宪法性文件和宪法都对公民基本权利问题进行了规定,但也走过了一段曲折的发展历程,我国现行宪法在认真总结前几部宪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公民权利做出了较大调整,规定了符合中国实际的公民权利体系,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我国在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上还存在一些欠缺,主要原因在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法律规定不足,政府相关部门保护力度不够。这些都影响到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完善,本文在此结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现状,针对如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本文的论述是在参考了国外对基本权利的起源和内涵及在我国的意义之后,同时结合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现状及主要问题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通过实际存在的现状问题与宪法理论结合和比较分析的方法,论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必要性,其正面作用产生的现状和实际情况问题的发挥等多个方面,都作出了比较完整的说明,进而与我国现在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存在的情况相结合,浅析了我国应如何完善基本权利保障的对策,并如何从宪法自身的立法完善和普通法律的立法完善,探讨健全宪法权利保障机制来解决在这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二、论文提纲
引言:谈及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的地位作用及实现方式
一、基本权利的内涵及意义
(一)基本权利的内涵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意义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一)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现状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完善基本权利宪法保障的对策。
(一)完善宪法条文自身的立法
(二)完备宪法权利文本规定
(三)健全宪法权利保障机制
三、参考文献
[1]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
[2]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
[3]焦洪昌:《新编宪法学》,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
[4] 齐小力.程华 主编:《宪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10月。
[5] 张文显:《法理学教科书》,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6]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7]许崇德:21实际法学系列教材《宪法》(第五版)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8]甘超英.付思明.魏定仁:《宪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9] 郑贤君:《论宪法权利》,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
[10] 徐爽,《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和法律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
[11] 叶青:《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宪法保障》,载《求是》,2018年10月
[12] 郑贤君:《试论公民基本权利的发展趋势》,载《宪法论坛》,中国民航出版社,2003。
[13] 唐忠民、王继春:《试论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基本原则》,载《西南大学学报》,2007年第33卷第2期。
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开题报告
......
相关论文
上一篇
:
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制度-开..
下一篇
: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开题..
Tags:
我国
公民
基本权利
宪法保障
开题
报告
【
返回顶部
】
相关栏目
法律专业原创论文
法律专业免费论文
法学原创论文
法律专业论文下载
法律论文开题报告
法律专业论文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