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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官素质和司法改革——以某基层法院司法改革为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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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官素质和司法改革——以某基层法院司法改革为例(四)
比如某基层法院员额制前助理审判员以上职级的法官有60余人,实际一线办案人员加副庭长约40余人。员额制后,省院确定该院的员额人数为30人,削减了一多半。但在这30人中,首先必保的是院长、副院长、专委、庭长那些曾经不在一线办案但必须要入额的人员的名额共计14人;其次还有8位副庭长入额;最后,30人中,原真正战斗在一线审判岗位上的法官入额的仅有7人;另有1人不知为何会入额。
可想而知,员额前后这些法官的办案数量、面对的当事人数量、实际工作量、要对案件终身负责的责任、将要承担的风险的情况已经不仅仅是成倍数递增的。如果入额法官不具备办理远超过员额制前的案件数量的业务能力以及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那么便可能在进入员额制后因案件数量过多,工作做得不细而屡屡办错案,在工作压力的情况下也很快就遭遇健康危机、心理危机,且最后不得不从员额法官队伍中退出或被淘汰。
(三)具备抵制金钱诱惑、性诱惑以及其他诱惑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201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对全国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的标的额进行了调整,致使基层法院可受理案件的标的额巨增,不说北上广深的基层半院受理案件标的已经达到1亿以下,就说某基层法院受理案件的标的额也直接由500万调整到3000万。而之后独立行使审判权制度的确立,致使进入员额后的法官手中的权利骤增,面对这样的权利,面对更加严峻的考验,有多少法官可以坚守住底线?又有多少法官的底线会被突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理弱点,每个人也都有不同的底线不同的价码,当当事人送给法官100元、1000元的时候,法官不会动心,可以严厉拒绝,但如果当事人送到100万、1000万甚至更多的时候呢?
因此,司法改革后的员额法官必须要具备抵制金钱诱惑、性诱惑以及其他诱惑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经得起更严峻的考验。
三、司法改革中已产生的以及即将面临的问题
(一)法官待遇提升不足的问题
关于提高法官待遇的问题一直是司法改革的重点,也是所有法官最关心的也是最现实的问题。
在其他国家,法官无论从地位上还是待遇上,都位居上流,待遇与其地位相匹配。但在我国,即使是北上广深经济最发达地区的法官,年收入也仅仅能达到中等偏下的水平,何况是其他二线、三线城市。
在某基层法院某次召开的青年法官座谈会上,曾有新晋法官表示,外面餐厅招聘的服务员,每个月都已经达到2500元的薪资,而作为法官,月收入还比不过一名服务员,心情可想而知。而事实上不仅新晋法官的收入不如餐厅的服务员,资深法官的收入也比不上餐厅的后厨。如果再加上水深火热的房价,一个仅靠薪资收入过活的法官的生活水准可想而知。
而司改后,员额法官原则上是增加基本薪资的50%,其他未入额人员增加基本薪资的20%,以某基层法院为例,经计算,最高的人员调整也不会超过2000元,最低的调整可能不超过几百元。仍然是杯水车薪,是不能满足高薪养廉的需求的。
在这种情况下,当当事人动辄出手就是超过法官几个月薪资甚至几年、几十年薪资的贿赂的时候,法官是否还能保持住淡然的心态来拒绝?
(二)入额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
1. 员额遴选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具有客观公平性。
中国法院的现状时,员额制前,在审判一线的战斗的大多都是新晋法官,因为只有这些法官还抱有着足够的热情,拥有着足够的精力去办理大量的案件。而老法官们在体制内生存已久,早就深谙“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大锅饭”规则,在办案数量上多低于新晋法官。
法官员额制实施之后,因为法院法官数量的恒定,所以在设定法官遴选条件的时候设定了一些必须要达到的条件,比如工作年限等要求,也就导致了很多新晋法官因为条件不满足,而无法参与法官遴选,只能遗憾的下来做法官助理,进入员额的大多是早就不怎么办案的老法官或不亲自办案的庭长、院长等领导阶层。
再加上遴选入额的方式又并非那么公平合理,人为因素过多,也导致了实际入额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就某省来说,这次改革确定入额的方式是采取笔试加考核,依分数排名确定1:1.1的比例层报到省院,由省院党组来最终决定。
如前所述,某基层法院被确定的员额法官数额仅为30人,1:1.1的比例就是要求入围人数有33人,然后层报至省高院最终确定。
根据省院的方案,参加遴选人员,应当是助理审判员以上,在本院任职满3年。因此,根据这个条件,便将自2013年下半年以后入院的新晋法官全部排除掉了,大约有十几人,然后有几位法官因马上退休或在行政岗位上已很久,已经不愿意再回到审判岗位上的,自愿不入额。之后还多出十余人。
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些法官只能“自愿”不入额,比如立案庭设计只有一名员额法官,因此该庭室其他法官不得不放弃名额竞争,而将这一名额留给该庭室庭长。还有一些法官,符合遴选条件,但在被领导谈话后“自愿”不入额。而这里面有一些法官的办案水平、工作态度,特别是职业道德素养都是非常不错的,但是非常可惜,他们连员额遴选的资格都没有取得。
然后,剩余的人报名参加员额法官的遴选。
笔试因为是全省统一出题,统一考试,所以相对客观公平。但笔试分值仅占权重的30%,并不能直接影响最终结果。而考核分值占权重的70%,又是本院党组进行考核,所以考核结果才是决定法官是否入额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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