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070 论文字数:10851,页数:09
摘 要 由于“严打”政策本身蕴含着强烈的犯罪化观念及其行动,因此,在“严打”政策法治化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与犯罪化过程中的一些基本原则的关系。尤其要遵循最低限度干预原则、合理组织对犯罪的反应原则和刑法的终极原则原则,以免“严打”活动脱离法治的轨道。 犯罪化问题,简单地来说,就是指如何界定刑法涉足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的问题,也就是如何确定犯罪圈、刑罚圈大小的问题。人类控制社会的手段具有多样性,不仅有法律的,还有政治的、经济的、道德的等手段。而且在法律的手段中,除了刑事的手段外,还有民事的、行政的手段。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类控制社会的手段将愈加丰富。因此,对反社会行为采用何种防治手段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从更深层次的角度上看,也是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的问题。这是因为,法律(特别是刑法)涉足社会生活越深、越广,就意味着公民所拥有的权利、自由也就愈狭小,其中也就愈潜藏着更大的侵犯人权的危险。正如德国刑法学家耶林所言:“刑罚犹如双刃之剑,用之不当,则国家和个人两受其害。”因此,在当代社会里,犯罪化问题的实质就是刑法对犯罪圈、刑罚圈界定的合理化问题,它蕴含着国家对社会大众权利和自由的关怀程度。 关键词:严打 最低限度干预原则 合理组织对犯罪的反应原则 刑法的终极原则目录
摘 要 1 严打与刑罚——浅谈严打的意义 1 一、“严打”的涵义及特征 1 (一)特定性。“严打”涵义的特定性是指,“严打”不是突击抓人、捕人,不是突击审判,更不是不依法办案,而是要强化刑法的作用,充分发挥刑法的效能。 2 (二)专项性。“严打”的专项性是指,“严打”在非常时期对特定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或特定领域内的犯罪活动进行重点打击。 2 (三)法律性。“严打”的法律性是指“严打”不是随心所欲地滥打或无原则地狠打,而是在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前提下,适当从重从快。 2 二、最低限度干预原则与“严打” 2 三、合理组织对犯罪的反应原则与“严打” 4 四、刑法的终极原则与“严打” 5 参考文献 6 致 谢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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