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838 论文字数:5688,页数:10
论珠海市农民工失业问题的原因与对策 【内容摘要】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数以亿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成为农民工,是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但农民工失业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促进农民工就业、降低农民工失业率,是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之一和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不仅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随着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深化,农民工失业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就针对珠海市的农民工失业问题的原因与对策来阐述。 【关键词】农民工 失业 原因 对策 一、失业的定义 我国统计局在以前不使用失业概念[ 国务院研究室编写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429页.],而是使用“待业”概念。对于失业方面的考察,至今一直把重点放在城镇,即重点考察没有土地作依托的那部分劳动力。在对城镇失业的考察中,使用了3个概念:1、目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已经失业但没有登记的未统计在内;2、国家统计局和劳动部调查中使用的“城镇调查失业率”;3、“下岗职工”,没有作为失业看待。至于农村,我国还没有将其纳入失业的考察范围,我们使用的是另一个概念,即“农村剩余劳动力”。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口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16岁以上,男50岁以下,女45以下),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求职登记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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