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832 论文字数:7707,页数:07
浅谈遏制刑讯逼供的法律思考
【摘要】刑讯逼供是指司法人员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折磨被讯问人的精神或肉体以获取口供的一种恶劣的审讯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文规定禁止采用刑讯逼供非法获取口供的手段。然而,时至今日,这种古老而又野蛮的审讯方式依然存在,并成为我国司法体制的一颗顽固毒瘤。本文试图对刑讯逼供的存在根源及其危害性进行分析,并参考借鉴国外相关成熟的做法,谈了作者的一些不成熟的见解。希望大家从理论方面能够对刑讯逼供有一个新的了解。 【关键词】刑讯逼供 证据 刑事诉讼 刑罚 无罪推定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文规定禁止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得口供。然而,刑讯逼供在司法实践中却长期存在,屡禁不绝,防止刑讯逼供已成了刑事司法领域中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难题。刑讯逼供的存在与发展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因此从理论上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借鉴国外相关成熟做法,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立法对策,对于遏制刑讯逼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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