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702 论文字数:9520,页数:08
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前言] 司法审查是所有国家权力“内部分工”与“监督制约”的必然要求,是现代法治社会和代议制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司法审查制度,不断膨胀、扩张的国家行政权力就会有更加容易的被滥用,更加容易产生腐败,也就更加容易的侵害公民的权利的可能性。如果不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就会导致不断膨胀、扩张的国家行政权力不能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就会导致司法审查制度形同虚设,司法的权威苍如白纸,法律的权威被任意的践踏,法制的统一变得遥遥无期,公民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是推进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本文对强化司法审查(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的必要性进行了一些肤浅的论述,如有错误和不足,敬请批评和指正。 [关键词] 司法审查 行政权力 行政行为 司法权威 一、何为司法审查? 在现代社会中,国家权力的配置都或多或少做体现了权力制衡的思想和观念。[ 杨伟东:《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强度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页]民主政府、法治政府、有限政府意味着没有一个国家机关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受制约的。 既然国家机关的权力不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则必然存在在一个国家机关接受另一个国家机关或人民的监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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