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669 论文字数:8942,页数:12
浅谈代位权制度若干问题 [摘 要] 代位权制度是新《合同法》确立的债的保全制度。对该制度的理解不同,直接影响到债权的实现。本文试图通过对代位权的行使要件和代位权的效果归属进行法理分析,从而阐明代位权的具体适用。
[关键词] 代位权 概念 比较 性质 行使要件 一、概念及体系 (一)、概念 中国大陆没有统一的民法典,各种民事制度也就规定于相应的单行法律法规之中。其中《合同法》第73条就规定了代位权制度。该制度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1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