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659 论文字数:7706,页数:06
论医疗侵权案件实施举证责任倒置的再完善 [摘 要]: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写道:“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把医疗领域的侵权行为纳入到推定过错责任范畴,对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确立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分配原则。本文在肯定医疗侵权诉讼实施举证责任倒置有其必要性的同时,也就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并作改善讨论。 [关键词] 医疗侵权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
医患关系作为全球性的难点问题,长期以来医患关系恶化、医疗纠纷频发在我国一直是持续热门而又无比沉重的话题,而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确立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分配原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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