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577 论文字数:7593,页数:06
论契约自由与公序良俗之关系
[摘 要]基于“为了公共福利而对个人自由和社会利益进行调和”的私法基本原理来看,自由并不仅仅是作为实现公共福利的手段而存在的,而是作为公共福利等于“协同体主义”理念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存在的。私法自治、契约自由也是以这个协同体主义的自由观为前提的。所以,作为私法根本原则之一的公序良俗不仅仅是对契约自由的限制和例外,而是在追求“个人幸福和社会进步原动力”的范围内对私法自治和契约自由的充分尊重和有力保护。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矛盾的关系,而是一种辨证统一协调的关系。
[关键词]:契约自由; 公序良俗; 私法自治; 限制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1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