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382 论文字数:7324,页数:05
网络广告特征及其法律问题研究
[摘 要]:网络广告是指利用国际互联网这种载体,通过图文或多媒体方式,发布的赢利性商业广告,是在网络上发布的有偿信息传播。网络广告的本质是向互联网用户传递营销信息的一种手段,是对用户注意力资源的合理利用。网络广告具有的四个本质特征:网络广告需要依附于有价值的信息和服务载体;网络广告的核心思想在于引起用户关注和点击;网络广告具有强制性和用户主导性的双重属性;网络广告应体现出用户、广告客户和网络媒体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网络广告是广告业发展的一个体现,是互连网飞速发展所必然的产物,是人们物质和意思双重进步的一中表现,最终是科技进步的一个发展点。随着这一新兴产业的出现,其在发展初期所具有的局限性和盲目性都会随时表现出来,在鼓励其发展的同时也应在一定的适应期内尽量制定出相关的既有约束性又有积极性的法律的制度来指导其健康有序的发展。在认清其本质特征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其优点来为我们的生活提供服务。网络广告会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逐渐展现出她的优势,在与传统广告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关键词]: 网络广告特点 法律控制手段 改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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