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314 论文字数:7193,页数:05
刑事诉讼价值观的选择
「摘要」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包括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作两个方面。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如何在两个价值目标之间进行选择,尚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就在现实刑事诉讼过程中两种不价值产生冲突时如何进行价值的选择进行了浅薄的分析。
「关键词」刑事诉讼 价值观 实体公正 程序公正
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学者赫伯特。帕卡提出了诉讼价值观念和诉讼模式学说之后,有关诉讼价值论和诉讼构造论的研究逐步展开。[参见李心鉴著:《刑事诉讼构造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如今,刑事诉讼价值论和刑事诉讼构造论已成为现代刑事诉讼法理学研究的两大理论基石。对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研究,在西方,尤其是英美,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现已形成了诸多的学说和流派。但在我国,对刑事诉讼价值较为深入的研究仅仅是近几年的事情。应当看到,目前对刑事诉讼价值的研究只能说是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还需要继续深入研究下去。笔者认为,重新审视传统的刑事诉讼价值理论,对于构架科学合理的刑事诉讼模式,建立现代化的刑事诉讼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司法观念也必将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