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286 论文字数:6676,页数:05
虚假广告及其代言人的责任探析 摘要 面向的对象广、传播速度快、社会影响力大是广告的特点,由此也不难看出,虚假广告会为社会带来多大的危害。由于我国法律对于代言虚假广告追究法律责任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很大一部分广告受众的损失是得不到补偿的。三聚氰胺事件暴发后,虚假广告代言人责任问题再次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伦理道德层面考察,在缺乏道德规范制度的语境下强调广告代言人道德自律具有局限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广告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今一些形形色色的用以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不仅挫伤了人们对广告的信任,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以及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关系,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进而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法律维度审视,虚假广告代言人法律责任缺位,实务中无法可依的尴尬场面屡屡出现。因此,有必要创建广告代言人信用评定制度及强化行业道德监管体系以防止道德失范,更重要的是,需要构建虚假广告代言人法律责任制度予以规制。 广告在现代社会中随处可见,如何辨别广告的真假普通老百姓是一头雾水,而那些具有一定公信度的虚假广告代言人的作为是否在蛊惑人心,或者是为虚假广告的真实性“锦上添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广告监管部门,有必要对虚假广告及其代言人的责任进行深入刨析,规范传播,正本清源,趋利避害,以正视听。
关键词:虚假广告;虚假广告代言人;法律责任制度;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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