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117 论文字数:4283,页数:04
论加入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 【内容摘要】 加入WTO后,国务院于2004年3月31日对《反倾销条例》做了修改,但修改后的《反倾销条例》仍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没有紧跟国际立法趋势以及不能适应我国国内严峻的反倾销形势的需要。我国的反倾销条例与WTO《反倾销协议》、欧美的反倾销法仍有不小的差距。本文将从完善反倾销法的必要性及我国反倾销法的立法现状和新条例存在的立法缺陷这两方面作出分析,提出完善反倾销法的建议。即在不违反WTO《反倾销协议》的情况下,从实体上、程序上完善我国的反倾销法。
【关键词】反倾销立法
我国在加入WTO后,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严峻的反倾销形势,我们要化解挑战给我国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要了解国际反倾销的立法趋势,依据WTO规则,站在国际反倾销立法的前沿,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完善的反倾销法,在不违背WTO《反倾销协议》的情况下,针对我国《反倾销条例》中的缺陷,从实体上、程序上完善反倾销法,使制定出来的反倾销法能够真正起到保护我国生产商及我国消费者等各方利益主体的利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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