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099 论文字数:4857,页数:04
浅析债权人代位权
[摘 要]:《合同法》所规定的代位权,是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大量滋生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废债现象而确立的一种新的债的保全制度。它的设立突破了传统债权债务关系的局限,在一定意义上扩张了债权人的债权行使范围。了解代位权及其行使要件,方能有效的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督促债务人切实履行债务,维护交易的安全与秩序。本人根据诉讼实际操作的全过程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代位权的性质、及其效力等问题作了一系列阐述。
[关键词]: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性质 构成要件 法律效力 1
999年3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这表明代位权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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