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867 论文字数:12980,页数:12
论刑事和解的适用——兼议恢复性司法的价值体现 [摘 要]:刑事和解是以协商合作的形式恢复原有秩序的案件解决方式,刑事和解是恢复性司法的体现,两者都具有有效弥补被害人损失、有利于犯罪人复归社会、有利于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等显著优点。刑事和解的存在,也有其限制和困境,它不可避免地削弱了刑罚的报应预防功能,会破坏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甚至会导致司法权力的滥用。在如何建构和完善刑事和解上,要借鉴和吸收刑事和解的合理因素,在现有制度上进行有限的修补,才是现阶段对待刑事和解的理性态度。 [关键词]:刑事和解、恢复性司法、适用条件、制度建构
目录 一、刑事和解的法理探析 1 二、刑事和解的具体适用 3 三、刑事和解的制度建构 7 参考文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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