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565 论文字数:14387,页数:10
[摘 要]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景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关键词]举证责任倒置﹑谁主张,谁举证﹑评价与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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