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561 论文字数:6855,页数:06
论留有余地的判决与疑罪从无之间的关系 [摘要]: 留有余地是指对于罪该处死但在证据上还达不到“办成铁案”程度的,改判死缓,以留有余地,它是我国死刑司法实践中经常提及的一项刑事政策。疑罪从无是指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它是现代法治国家在处理疑案时所普遍采用的一项司法原则。二者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处理疑罪的的两种方式,同时也是极为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实践中正确认识和区别这两个概念,对正确处理疑案,防止案件的错判或者漏判有极大的意义。
【关键词】: 留有余地的判决;疑罪从无;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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