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559 论文字数:13469,页数:10
论传媒与司法的冲突与平衡机制建构 [摘 要] 在实施依法治国的今天,我国传媒与司法的关系已经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一方面,传媒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在促进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和提高国民法律素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传媒对司法的干预也日益加强,严重的妨碍了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在本文中,笔者本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研究分析了传媒与司法之间的冲突与协调,不仅从体制性角度进行探讨,而且侧重从价值冲突等法理学角度分析传媒和司法冲突的实质原因,提出相应的平衡两者冲突关系,实现良性互动的对策。笔者认为,应该跳出“传媒监督司法”的套路,构建一个传媒与司法关系的法律框架。一方面从法律上明确传媒的地位及其基本权利和义务,遏制和减少传媒在实施监督过程中的非规范行为,提高传媒监督的总体水平;另一方面改革司法体制,从完善司法制度本身确保司法公正,减少司法公正对法院外因素的依赖,逐渐形成一种两者都能接受的界限,将冲突控制在最小限度,使公民的权利得到最大化的实现。
[关键词] 传媒;司法;关系;冲突;平衡机制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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